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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戴霞:政府要管业委会 建立流动机制优胜劣汰

房天下  2013-03-12 18:12

[摘要] 3月15日由房天下和信息时报联合举办的3.15专场大话地产“聚焦物管纠纷 业主物管为何频频‘闹不和’?”在房天下直播间顺利举行,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戴霞从物管法规的发展、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问题与小区业委会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发言,戴霞尤其指出,政府要管业委会,还要建立起激励与惩罚的流动机制

编者按:近年来,除购房纠纷、非毛坯房装修质量问题外,物业管理纠纷也成为购房者一大烦心事。各地法院统计数据均显示,物业管理纠纷案例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房天下联合信息时报3.15专场大话地产聚焦“物管纠纷”。问题频发的根源何在?如何有效避免和解决物管问题?律师、专家学者、物业代表、业主代表多位嘉宾聚首房天下直播间展开对话。 >>>现场回顾

房天下讯 3月15日由房天下和信息时报联合举办的3.15专场大话地产“聚焦物管纠纷 业主物管为何频频‘闹不和’?”在房天下直播间顺利举行,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戴霞从物管法规的发展、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问题与小区业委会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发言,戴霞尤其指出,政府要管业委会,还要建立起激励与惩罚的流动机制,让好公司生存,淘汰坏公司。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戴霞(图片来源:广州房天下)

成立业委会联合业主力量更强大

戴霞认为,物管法规从03年出台至今,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纠纷产生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社会发展,一些深层次的东西暴露出来,另一个方面是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因此,不难理解产生越来越多的物业纠纷问题。

而对于每个小区有否成立业委会的必要性,戴霞认为不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能会导致部分事务不够公开,但是也不是每个小区都有成立业委会的必要,不过,从大的发展方向还是要成立业委会。因为每个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如果没有业委会,业主的权利被侵犯了都不知道。

如果业主与物管公司真的发生冲突,从目前的案例分析,单个业主跟物管公司是没有办法对抗的。无论从资金、后台等方面看,业主依旧处于弱势地位,不过如果联合起来,业主大会的力量则强大得多。法律有规定,物管跟单个业主什么关系,跟整个业主团体是什么关系。单个个体链接成整个业主团体,物业所有权肯定比物管公司多,是可以与物管公司对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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