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5日由房天下和信息时报联合举办的3.15专场大话地产“聚焦物管纠纷 业主物管为何频频‘闹不和’?”在房天下直播间顺利举行,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戴霞从物管法规的发展、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问题与小区业委会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发言,戴霞尤其指出,政府要管业委会,还要建立起激励与惩罚的流动机制
政府要建立流动机制管理业委会
戴霞称,政府要管业委会的成立问题,并且在其中发挥作用,在必要时帮助成立业委会,同时,要建立流动的机制。采取奖励或者惩罚的激励机制,通过中介机构评级,评选出好的进行资质升级,对经常被投诉的进行降级,从而让好公司生存,淘汰坏公司。
当然,除了政府的监管,要解决物业纠纷问题最根本的途径还是要通过法律法规。为妥善解决物管纠纷问题,去年11月20日,广州曾发布《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但《办法》至今尚未正式颁布。戴霞认为,制定一个相关条例的初衷是好的。物业管理条例主要就是管业委会如何成立和物业管理公司两个方面,我觉得现在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成立业委会,这就涉及到要搭建一个信息平台,收集意见,还要引进现代化的工具管理,更好地解决问题。
此外,戴霞补充道,业委会的成立需要做很多的调研和课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而中国的物管发展都在过渡时期,民主与专制的情况都有,我们需要加强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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