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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五条细则出炉 今年房价涨幅控制目标约7.5%

新快报  2013-04-01 08:05

[摘要] 昨日是各地调控细则出台的最后期限,昨晚10点左右,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对于楼市调控“国五条”的落地细则,成为一线城市中最后一个出台调控落地细则的城市。

穗版“国五条”细则昨夜出台,提出今年新房价格涨幅要低于收入实际增幅

外地户籍购房,需2年内在穗连续纳税或缴交社保1年以上

二手房征税细则还在研究,从化增城如何限由当地定

可视情况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新快报记者陈齐

昨日是各地调控细则出台的最后期限,昨晚10点左右,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对于楼市调控“国五条”的落地细则,成为一线城市中最后一个出台调控落地细则的城市。根据这份名为《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厅转发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3〕14号,下称《意见》)的文件,广州卖二手房征个税的细则还在研究,从化增城是否限购限价,则由当地市政府研究实施。

房价格涨幅不超7.5%

关于房价控制目标。按照17号文要求,《意见》从严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明确2013年广州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广州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一是房价控制目标的对象调整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二是改变了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与GDP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的做法,而是将房价涨幅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与CPI增幅的差值)挂钩,更直接反映住房价格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关系。

根据今年1月份陈建华市长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预计2013年广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左右。也就是说,广州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在7.5%左右。

限购标准有所提高

在穗府〔2011〕3号文基础上,《意见》从严、从紧执行住房限购措施:一是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之前。二是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正常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购房的,审核标准由“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交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三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补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购房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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