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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楼市十件大事 政府房企博弈 限价房应对捂盘

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7-12-15 08:28

2007楼市十件大事 政府房企博弈 限价房应对捂盘

10“牛钉”:2007物权年!

10月1日《物权法》出台并实施

风云人物:王翔(《物权法》提案人)

2007年3月16日,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物权法》获得高票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历经13年的酝酿和讨论,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
审议次数的纪录。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被认为对于确保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物权法》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条:,建筑区划内绿地、道路和配套如会所的归属问题;第二,明确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公有的问题;第三,业主对其所有物享有的权利;第四,住宅用地70年后可续约;第五,关于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第六,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第七,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的权限和职责的明确问题。《物权法》的通过和出台对楼市产生巨大反响,一直争论不休的业主和物管的矛盾问题、车位问题、小区会所问题、公共通道和绿地问题,等等,都有了解决的法律依据,而《物权法》的通过,也使物业税的征收有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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