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9年末开始的房市调控,经过2010年、2011年的反复博弈,开始收到成效。国家统计局的环比数据显示,房地产正在退热。
【四问】 房地产调控政策需要调整吗?
如果从国民经济增长的需要来考虑,房地产市场调控怎样配合?
2011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严峻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总而言之,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增长的前景很不明朗。
如果中国的经济增长不理想呢?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的经济下行趋势没有根本改观,有什么产业能较快撬动整个经济呢?张泓铭说,房地产业恐怕就是优先考虑的行业。 2011年房地产业的销售额为5.9万亿元多,在诸产业中销售额排列前位。
“这样说,并不是要放弃两年来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而是说房地产调控可以顾及国民经济增长的需要。 ”张泓铭强调。
【五问】如果要调,何时调一调?
对于调控时间点,张泓铭建议,最晚应在2012年7~8月。
2012年伊始,房价肯定继续下行,并扩展到二手住房。估计到6月底,一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可能比2011年12月底再降低5%~10%。
2012年7~8月,应该对房价泡沫做一次全面评估。如果确认一线城市的商品住房价格已经跌落10%以上,并考虑整个经济增长态势继续不良的话,可以考虑在下半年推出一些稳定房市而非反弹的政策。如果晚于7~8月,则调整政策对于2012年经济的增长作用就很有限了。
如何调?张泓铭认为,可以根据1月31日温总理在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提到的 “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关于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即满足广大民众居住需要的普通商品房供给,需要稳定的鼓励政策,不能随着调控的阶段性需要而摇摆。但在2011年的货币政策总体收紧时,将普通商品房自住购买的贷款条件收紧了,包括将优惠利率取消甚至上浮。
关于 “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主要是指行政性限购,根本指导思想没错,但发粮票式的手段妨碍先购后售的改善型购买,所以需要完善。
办法就是用经济性限购代替行政性限购。比如,购买首套房(或一个基础性住房面积)只交纳一个税费起点;购买第二套房(或两个基础性住房面积)提高一个档次税费;购买第三套房 (或三个基础性住房面积)再提高一个档次税费。至于用费的手段还是税的手段,可以商讨。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