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周五,广州正式实施新“限购令”,备受市民关注。昨日新快报记者获悉,在前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举办的广州新“限购令”在线交流活动中,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房地产市场处处长陈大旺和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伦小伟为市民解读了新“限购令”,明确了其中的多个争议点,如限购认房、房贷认房又认贷……
特殊案例释疑1 离婚后可新购房
市民:我已经同妻子离婚,我有一套房,我女儿有一套房,法院把女儿判给了妻子。我可以再买第二套房吗?
黄文波:您跟您妻子已属于两个家庭,按规定可以新购一套住房。
2 集资房算一套房
市民:我已有一套与母亲联名购的集资房,已经领到集资房产证,算不算首套房?
伦小伟: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目前已拥有一套自有产权住房。
3 法院判的房子不纳入限购
市民:我已经有两套房,法院判决第三套房,可以吗?黄文波:属协助法院执行的转移登记,不纳入限购政策范围。
4 继承两套不能再买
市民:我是广州户口,在新政出台前已经继承了两套房子,现在我还能再买吗?
伦小伟:根据您目前的情况,您家庭已拥有两套住房,根据我市限购政策,您家庭不能在广州市十区范围再购买住房。
5 自建房算一套房
市民:父亲赠给我一套自建房,属套房吗?另我已购一套房了,能再购套房吗?黄文波:自建房如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视为一套房,在已另购一套房的情况下,您已拥有两套住房,不能再购买住房。
6 继承房产不纳入限购范围
市民:我在广州有两套房子,父母遗留的房产,也就是第三套房(还没有办继承)拆迁在即,已经签订的协议书上(签订时间在新政出台前)列明,房屋属于返购,且购买的房子面积比原面积大10平方米,现在新政下,我是否会存在不能返购的情况?
黄文波:继承是法定行为,不受限购政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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