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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中房"牵动各方利益 市房管局频发"追杀令"

金羊网新快报  2009-06-05 09:08

[摘要] 广州“房中房”初步调查共有4300多套,分布在以下地点,其中牵涉到多方的利益……

业主心存侥幸不愿拆房

何先生在天河南和天河北各有一套“房中房”,两套房每月租金收入扣除月供有5000元纯收入,等于在广州打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了。对于这两套房子,何先生原本打算用来长期,现在看来很难实现愿望了。

对于这次政府强拆“房中房”行动,他表示不理解。他说:“我经营的这两套房子,楼上楼下和隔壁邻居都没有投诉过,我装修时特别注意做好防水层,房子原来客厅部分不用砖间隔墙壁,改用防火板,就是为了居住者的安全。邻居又没有提出意见,为什么要强拆呢?”他更表示,在香港,政府是支持业主把房屋间隔成小单位进行出租的,也并没有出现太多安全隐患。

何先生表示,他在天河南的“房中房”已有服务中心人员上门调查,天河北的那套还没有。对于是否会自行拆除,他说:“现在肯定不可能自己拆,租约没到,还是看清楚情况再说。”他提出建议,如果“房中房”业主能出示邻居同意建“房中房”的意见书,政府不妨考虑让他们继续出租经营。

记者评述在记者的采访中,绝大部分“房中房”业主都表示不会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有中介公司针对“房中房”业主进行的调查也显示,7成“房中房”业主不愿意自行拆除房屋。在这场拆与不拆的“斗争”中,“房中房”业主们都抱有侥幸心理,希望自己那套“房中房”是漏网之鱼。而实际上,这

种侥幸情况发生的几率应较小。

日前,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室对外公布了各街(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地址和电话,呼吁市民进行举报。由于“房中房”的建设和出租对邻居造成较大影响,如房屋漏水、居住人口多、人员复杂等等。市民关注度大,举报积极性高,所以“房中房”能逃过大限的可能性很少,所以,建议业主要尽快协调好与租客的租赁关系,提前做好拆除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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