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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新政或爆贷款“末班车”效应

广州日报  2014-03-31 07:48

[摘要] 坊间猜测公积金新政预计或在7月起实施,故此从现在至正式实施之日起的时间或许会涌动公积金贷款的“末班车”效应,地产人士表示,目前尚在犹豫的买家或因这个即将实施的新办法而恐慌性入市,其中“卖一”的换房族入市尤为紧迫,因为在公积金新政之下,他们将是政策的最大牺牲品。

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征求意见稿悄然上网,引发热议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3月21日悄然挂上官网,这几天连续引起媒体和市民的热议。有关文件的意见征集日期截至4月10日,《办法》一旦实施有效期将是5年。据一位接近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消息人士透露,虽然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声言“公积金充足”,从贷款使用次数的限制以及贷款申请门槛的提高、可贷额度的收窄来看,住房公积金中心很有可能是为了避免未来无款可贷而出台这个新规定。这位人士透露,由于住房公积金无法吸储,收入只有靠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以及利息,一些人专门为使用公积金贷款而缴存6个月左右的公积金,申请成功过后就断缴,未来有可能出现“入不敷出”的状况。

按政府规定处理流程,征询意见后可能需要数月才正式实施,坊间猜测公积金新政预计或在7月起实施,故此从现在至正式实施之日起的时间或许会涌动公积金贷款的“末班车”效应,地产人士表示,目前尚在犹豫的买家或因这个即将实施的新办法而恐慌性入市,其中“卖一”的换房族入市尤为紧迫,因为在公积金新政之下,他们将是政策的牺牲品。

公积金新政(征求意见稿)专家解读:

变化一:

贷过不可再贷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明确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不予贷款: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原地产汇瀚按揭高级业务经理莫静告诉记者,、二种不可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一早已实行,并非新政策;第三条有关已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不予贷款,是本次政策的新变化。莫静粗略估算,目前二次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者大约只占公积金贷款人群的10%左右,90%以上属于首次置业人士。一位资深按揭专家认为,这个规定明显严于央行和银监局规定的“住宅三套停贷”,即使是已使用公积金的人士暂时没有置业需求,他们觉得自己的贷款机会被剥夺也非常不爽。

变化二:

贷款门槛大幅提高

在贷款人申请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也明显收紧了,对缴存时限的要求大幅提升。意见稿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而此前,该条规定是: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中原地产汇瀚按揭莫静表示,新规定明显比以前严格,尤其是对本地人申请贷款的条件大幅提高了18个月。外地人购房需要连续缴交3年的社保,因此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与此匹配符合情理,但本地人无社保的要求,为何这次从6个月缴存期大幅提高24个月,非常令人费解。据按揭业人士透露,目前不少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者是专门为申请公积金而缴存公积金,满足6个月或12个月的缴存期就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后就停公积金,因此给公积金中心的收入带来很大影响。

变化三:

可贷额度减少近半

在可贷额度上,征求意见稿规定,取“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限额”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中的值。这个原则与往常一致,不过征求意见稿的“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有变。现在的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而未来将修改为(公积金账户余额×2+公积金月缴存额×至法定退休年龄月数×2),一个括号的后移造成可贷额度减少近半。据记者查询得知,目前的计算公式自2007年6月已开始试行,2007年以前的公式为:(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1.5×当前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总月数)×2。未来新规定下实施的可贷额度,比2007年以前的公式还要保守。

据资深按揭专家透露,由于是三个标准取值,缴交月度公积金较高的人士几乎不受影响,因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可贷50万元,家庭80万元。不过对于低缴存额的人士来说,他们的可贷额度就直接受损。他接触一位购房者,按目前的标准,这位买家可以贷19万元,但新规定之下可贷额度就变成10万元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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