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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日起经适房申请暂停 三千户成"幸运儿"

信息时报  2013-04-12 07:52

[摘要] 继广州市叫停经适房建设后,今日起广州市经适房申请也暂时全面“关闸”:不再接受新的经适房购买申请,也不再接受经适房准购证延期申请,新增符合条件人群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目前广州市已领到有效准购证正在轮候的家庭,约有1.5万户。

继广州市叫停经适房建设后,今日起广州市经适房申请也暂时全面“关闸”:不再接受新的经适房购买申请,也不再接受经适房准购证延期申请,新增符合条件人群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目前广州市已领到有效准购证正在轮候的家庭,约有1.5万户。今日前已申请但未领取准购证的,将继续按流程审批后发放准购证,约有3000户。

广州经适房 广州经适房申请

去年11月19日至12月15日,广州推出的5050套经适房正式进入为期一个月的房屋认购阶段。信息时报记者 何剑辉 摄 (资料图片)

广州市剩余的最后经适房房源量约7000套,分别为大沙东、菠萝山、金沙洲、穗和人和、天鹿南等在建5个项目,将于今明两年陆续推出。

今日起经适房申请暂停

2012年2月,广东省要求“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按照该要求,2012年广州市除正在建设和已批准立项、正在推进的项目外,已暂停新增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两会期间,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符合中央政策,各地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决定是否保留经济适用住房。

广州市昨日正式向各街道办发出通知,鉴于在建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向已持准购证的轮候家庭供应,新增符合条件家庭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因此从4月12日起,广州市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并同时暂停受理准购证延期申请。

1.5万户持证家庭可优先选公租房

暂停经适房申请后,广州市新增符合经适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将按照规定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对象可选择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领取租赁补贴的,可自行在市场上租房;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解决。

已持有准购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如何保障?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称,这部分家庭可在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期限内进行保障方式登记,选择继续轮候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其中,登记改为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将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未在规定期限进行登记的不予优先;登记改为申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将按规定受理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租赁补贴。

据透露,目前已通过审核持有有效准购证轮候的家庭,约有1.5万户。

约三四千户将成最后“幸运儿”

那么,如果是目前已递交申请却仍未拿到准购证的家庭,其申请是否有效?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表示,对4月12日前已受理但未完成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继续将申请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系统,各级审核部门也将严格按照现行的“审核、公示”制度的工作时限及要求继续完成审核、公示、审批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准购证。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透露,广州市大约每月有600宗经适房申请,但自从公租房办法公布后,经适房申请宗数有所下降,每月经适房申请数为400~500宗。目前已经申请未审批的约有3000~4000户,据过往经验,广州市经适房申请资格初审大约会筛出25%比例。另,对4月12日前已受理但未完成审批的准购证明延期申请,也将按要求继续完成审核工作。

焦点问题

持有效准购证仍要资格复核吗?

问:持有准购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家庭,选择轮候经济适用住房的,是否还需进行资格复核?

答:持有准购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在登记选择继续轮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仍需进行资格复核。

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民政部门再次进行资格复核工作。资格复核符合条件的,参加经济适用住房评分排序,确定选房顺序;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在轮候购房期间,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若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应当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按程序重新审核资格条件。对于经查证,属于虚报、瞒报、骗购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市住房保障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持有准购证明何时能申请公租房?

问:持有准购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若选择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何时可以申请?如何优先轮候?

答:广州市将于5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届时,选择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可开始登记,具体操作程序将于5月公布。其优先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操作程序将在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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