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27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共租赁租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修改的核心思路进行了解读。最新修改后的《办法》主要有5大特点,包括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管理、政府增加货币补贴方式、“租补分离”、“以需定供”以及试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
搜房网讯 9月27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共租赁租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修改的核心思路进行了解读。修改后的《办法》主要有5大特点,包括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管理、政府增加货币补贴方式、“租补分离”、“以需定供”以及试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
现场专家解读新修改后的《办法》具有强操作性,实施办法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同时也提出一些疑问和建议,如希望进一步完善审核和退出的机制,《方法》具体实施可能遭遇的问题和公租房的物业管理问题等。现场也特设问答环节,市住房保障办均对疑问一一解答,并称还将会组织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咨询会和座谈会,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更多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尽快出台实施。
据悉,9月27日至10月16日,市住房保障办就《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民群众在反映意见和建议时,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市住房保障办将从中挑选代表参加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座谈会。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搜房网)
公租房准入线为18287元 新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办法》规定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为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中,收入先拟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住房面积线拟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与目前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班长对象相衔接,涵盖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重点保障“底线民生”,并实现应保尽保。
户型标准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本次新增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办法》第十条,“经批准,住房保障部门可以试行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而产权的管理问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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