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房地产调控还有什么后续政策?日前,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在既有房产税试点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税的基础上,近日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
在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房地产调控还有什么后续政策?日前,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在既有房产税试点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税的基础上,近日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存量房或将开征房产税
《经济参考报》报道,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一期)正式开班。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与顾问曲卫东表示,此次开班主要是为房地产税试点向铺开提供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除了今年底结束的培训班(一期)外,中国人民大学还将在2013年、2014年再举办两期类似培训班。
上述培训班一位授课人士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上海、重庆2011年启动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基础上,将开展对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一年一征;在土地出让收入日益萎缩之下,为地方政府发展教育、基建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该人士称,在明确原则后,下一步要研究政策的执行步骤,以在适当的时机向铺开。
据悉,早在今年3月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被国务院高层批示要求,总结评估重庆、上海两地征收房产税的经验,尽快给出一个向推广的试点方案时间表。
投资客或低价抛售闲置房
顾名思义,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广东工业大学房地产高级经济分析师申格联表示,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是针对增量房,而将来政府推出的房产税主要是针对城市里扣除一定自住面积的闲置存量房,征收范围扩大了。扩大为存量房后,出租的房屋按出租类别缴纳一定的税费,闲置的存量房(含开发商手中一定时期卖不出去的新房)更要缴纳高额的税费,这对于投机商和开发商都有很大的影响。会有不少资金压力大的投资者将手中的闲置房低价抛出或低价租出。这对楼市带来两个直接影响,一是租金下跌,二是房价下跌。“当然政府推出的房产税的税率以及政策的导向很重要,否则就会出现税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可能,这就完全可能将房价推向悬崖”。申格联表示。
不过,合富置业首席分析师龙斌认为,房产税的开征是宏观调控的需要。一旦开征,将提高房产交易成本,间接推高房价。中长期看,无法改变庞大的购房需求,更无法改变市场、楼价运行的趋势,因为决定房地产市场的力量不是税收,而是经济、城市化、居民富裕之后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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