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7号,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据了解,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千分之六)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
房天下讯:5月7号,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据了解,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千分之六)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千分之五)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千分之四)的奖励。而“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自通知一出,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瞬间,“政府救市”、“房地产市场回暖”这些字眼充斥着购房者敏感的心。政策是否会夭折?是否走的下去?这是否是政府放松房产调控的信号?
扬州市房管局昨日在网站挂出新政通知
新华网对扬州购房奖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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