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市萝岗区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昨日获规委会会议通过。根据调整后的规划,萝岗区旧村改造将以原址复建为原则,拆迁安置基准建筑面积为户均280平方米,住宅权益面积可选择安置住宅1:1复建,也可选择将权益面积按照2:1转商业后复建。改造后,将新增一批幼儿园和中小学及58.6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以原址复建为原则,住宅权益面积按1:1复建安置,无合法手续私宅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
《广州市萝岗区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昨日获规委会会议通过。根据调整后的规划,萝岗区旧村改造将以原址复建为原则,拆迁安置基准建筑面积为户均280平方米,住宅权益面积可选择安置住宅1:1复建,也可选择将权益面积按照2:1转商业后复建。改造后,将新增一批幼儿园和中小学及58.6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合法住宅安置按1:1复建
在旧村改造规划控制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17个改造分区,分别是:笔岗社区、萝岗社区、禾丰社区、萝峰社区、火村社区、黄陂社区、长平社区、刘村社区、水西社区、黄陂公司、暹岗社区、贤江社区、新庄社区、永岗社区、红卫村、岭头社区、九楼村。
17个分区的旧村改造,在各村范围内以原址复建为原则,在符合两规的原则下适当腾挪,尽量集中安置。拆迁安置基准建筑面积为户均280平方米,现状有合法手续住宅低于基准面积部分按1:1复建(计算成本)。现状有合法手续住宅超出基准面积部分、无合法手续私宅和集体物业按100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同时,为保证村民收入不降低,现有经营性空地按收入等同法折算为商务楼面积,按这算面积复建集体物业(计算容积率,不计算成本)。
新增一批幼儿园和中小学
据悉,该片区原控规人口合计147458人,本次规划调整后,规划人口合计504892人,规划调整后拟新建范围内新增常住人口约36万。
为满足新增人口的教育需求,萝岗区17个改造分区新增2处20班幼儿园,3处24班小学、11处36班小学、1处30班初中、1处36班完全中学、3处48班完全中学、5处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黄陂公司新增1处20班幼儿园,1处36班完全中学,2处36班小学。
新增58.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
据了解,该片区原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27万多平方米,占用地面积2.93%。此次规划调整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863651平方米,占用地面积9.59%。
规划调整拟新建范围内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58.6公顷,其中中小学用地面积增加32.6公顷。将建设街道级和居委级设施。区域统筹及以上级别设施将由萝岗区统一在拟新建范围外另行规划建设。调整后萝岗区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达9.15平方米/人,比原控规增加1.69平方米/人。
安排1万亩村经济发展用地
据了解,在这次旧村改造中,主要考虑的是村民的安置问题,因此改造后的规划用地类型以居住用地为主,占总建设用地的74.14%,而村经济发展用地、商业用地及工业用地等仅占13.71%。
由于集体土地是村民重要的经济保障之一,所以为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已另外安排1万亩建设用地作为村经济发展用地,预留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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