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近日获悉,萝岗区政府拟对萝岗区17个旧村涉及改造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进行调整,日前,广州市规划局已挂出“萝岗区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规划显示,此次进行更改的内容主要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人口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等方面的调整。
搜房网讯 记者近日获悉,萝岗区政府拟对萝岗区17个旧村涉及改造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进行调整,日前,广州市规划局已挂出“萝岗区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规划显示,此次进行更改的内容主要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人口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等方面的调整。
其中,用地规模调整涉及萝岗区17个改造旧村(行政村),总建设用地面积为9.45平方公里,其中开发类用地(包括居住、商业金融和工业用地)805公顷,道路用地44公顷,公益类用地(除道路用地、开发类用地外地其他建设用地)96公顷。在拟改造新建范围中,原罗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共260公顷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中开发类用地160公顷,道路用地27公顷,公益类用地73公顷。据了解,本次控规调整新增的城市建设用地均与《萝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的建设用地相符。
原规划示意图
拟调整规划草案示意图
在建设规模方面,规划调整后旧村改造拟新建范围内总建设量为2650万平方米,综合毛容积率2.8,其中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3.2,商业用地平均容积率3.4,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2.5。规划显示,本次规划调整所涉及各村的拟新建地块规划指标可根据各自改造需求、参照各类用地平均容积率进一步论证确定,但拟新建范围内总建设量不得超过26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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