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志强:央视新闻频道来采访,主题是“保障房”,但似乎央视的记者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保障房”。下午另外一个媒体的记者来采访,同样涉及到“保障房”问题时也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皆因保障房概念混乱并造成市场与社会的极端误导。
二问:保障房为什么是委托?
首先,保障房不是开发商市场自由定位的商品,而是政府确定房型面积的定制产品,因此设计、户型面积都必须符合政府委托的要求,开发商只相当于被委托生产和定制。
其次,开发商没有对产品保障房的自由销售定价权,也没有自由选择消费对象权。保障房都是由政府定价的,一些是政府直接回购、直接决定分配使用权利的,如廉租房、定向安置房、拆迁房等。一些事政府审定购买资格的,如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等。
请问没有政府的委托,开发商如何能参与保障房的建设呢?明明是政府的责任,为什么社会与媒体要将不积极建设保障房的道德责任扣在开发商的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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