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中介合同的条文存误导 市民买房卖房常吃亏?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10-25 07:32

[摘要] 记者注意到,在房地产中介合同第18项列明,“三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产生的纠纷均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市民发现中介多收了费用而闹到仲裁委时,“由于合同文本没有违反相关合同法,仲裁委员会只得判决中介方胜诉。”

记者注意到,在房地产中介合同第18项列明,“三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产生的纠纷均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市民发现中介多收了费用而闹到仲裁委时,“由于合同文本没有违反相关合同法,仲裁委员会只得判决中介方胜诉。”

一年半前市民冯先生在出售自有房屋后,发现中介收取双方共3.5%的。但按照相关规定,地产中介收取买卖双方总额不得超过3%。“房地产中介行业利用合同形式变相多收费的问题,一旦接到投诉,我们一定会一查到底。”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云日前表示,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首先向物价局投诉。物价部门会立即查处此事,除了责令中介退还多收的费用外,还会对中介方做出5倍的处罚。

案例:中介设圈套业主中招

2008年3月25日,冯先生在广州某地产中介公司的见证下,与购房人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在签署合同前,负责接洽双方的地产中介公司经纪人范某告诉冯先生,卖方不需给中介代理费,房屋报价100万元是实收价,买方承担3个点的中介费(即3万元)。

“在签合同的时候,我发现了合同中关于卖方应支付中介代理费一栏用斜线涂划,当时就留了个心眼,还立刻要求中介解释。”冯先生回忆道,范某说斜线的意思就代表卖方不用给。

为了消除冯先生的疑虑,范某还承诺,只要签订了合同,中介公司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办理完成买卖双方过户、付款等一切交易手续,买卖双方无需劳心劳力。

然而当签好合同离开的时候,范某却拉住冯先生,告诉他还有手续没办。买房人离开后范某表示,如果要按照刚才的承诺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需要他本人签订一份委托书。“这份委托书他并没有直接拿出来,而是从购房合同下面抽出了留待签字的那个角,其余部分都被上面的合同遮盖着。”冯先生告诉记者,范某还表示:“这只是公司程序,签个名就行。”

因为有急事要离开加上合同已经签完,对中介也比较信任,冯先生没有细看委托书便随手签上了名字。“第二天回想起来我发现有点不对劲,委托书不应该只有一份而自己没有,”冯先生醒悟起来赶紧打电话给中介,而范某答复委托书只是备查。实际上冯先生签的就是后来所谓的“服务费确认书”。

相关新闻:

地产中介两头收费 物价局副局长痛批收费猫腻

诡异:谈价变成买房? 中介合同出猫腻

肥肥的房中介 左右开弓吃两头多收“茶礼”

下一篇:一线城市楼市量跌价升有专家称非"拐点"来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广州官微

掌握广州最新楼盘信息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