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在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了2008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3780元之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免税线”也水涨船高。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在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了2008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3780元之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免税线”也水涨船高———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即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广州市允许单位和职工个人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的上限,调高到了11340元/月。
此前,这一标准是10047元/月,因此,新的“免税线”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相比,提高了1293元。
也就是说,从2009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规定比例范围内和公积金缴存基数在11340元以下,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免征个税,超过部分则要并入个人当期工薪收入计征个税。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