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审到六审,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纪录。制定物权法,势必要协调各方意见、兼顾各方利益,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回溯物权法草案的审议、修改过程,可以说,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尽可能协调各方意见、兼顾各方利益,正是制定物权法过程中的鲜明特点。物权法正慢慢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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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一个月之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二审:公民权利倍受重视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突破性规定,使私有财产权上升为宪法权利。
三审: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 2005年6月,物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专门增加条款,规定企业主管人员以无偿转让或低价出售、低价折股等手段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追究企业相关主管人员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四审:维护基本经济制度 2005年10月,草案四次审议稿进一步强调要将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同时又强调对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五审:70年后可与房子再相约 2006年8月,物权法草案五次审议稿专门增加条款,明确了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六审:住宅用地满70年续费条文被删 前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会议,会议第6次审议物权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关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可支付相关费用的规定。
热点1:小区车位应先满足小区居民 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事件回放:五次审议稿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详情]
热点2:住宅续期问题如何解决? 六审时,草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取消了有关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事件回放:四审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五审时,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在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是否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上,应该慎之又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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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最关心的是物权法中涉及的哪个问题? 住宅续期问题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征地补偿问题 其他
2.您对物权法草案六审的评价如何? 很好。切实考虑到人民的利益 还行。但有待改善 不好。没有把百姓的利益摆在首位
生活解释:物权,通俗地说,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排他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
理论解释: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NO.2 所有权
生活解释:你拥有一栋房屋,你可以自己使用;可以出租给别人,收取房租;也可以转手卖给他人。这就是你对这栋房屋的所有权。
理论解释: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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