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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转让不能过户买家付款9年后被判退房

信息时报  2013-05-22 10:27

[摘要] 2004年,家住黄埔区的黄氏父子与曾氏父子签订《转让房屋协议》,协议约定,将位于黄埔某村的一套宅基地房卖给曾氏父子,价款23万元。但一直到2012年,该房屋仍未能过户。近日,黄埔区法院认定,该《转让房屋协议》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为无效,买方应返还房屋。买方不服,该案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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