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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龙居多套经适房违法出租 业主称15年即回本

广州日报  作者:申叶 胡怀  2011-05-18 07:47

[摘要] 天河区龙洞华南植物园正门对面的育龙居小区,有一批“最牛”经适房业主:他们低价买经适房多年,本人却从未入住过,房子保持着交楼时的“半毛坯”状态,并低价违规对外出租牟利。

 

物管员表示知情

5月15日中午,本报记者再次来到育龙居,物管处一位年轻男性物管员直言小区那些毛坯房就是经适房,“租金要便宜两三百块钱,中介费就是半个月房租,但是现在没有房源”。

听说没房源,记者只好再次来到宜居地产,一位林姓女经纪接待,她这次向记者一行推荐的便宜房源是D4栋102(两房)及A2栋304(三房),也是毛坯房,甚至房间内旧式空调开的窗口也只是用裸露的红砖封死没有粉刷。

在记者的旁敲侧击下,林姓经纪也承认这是经适房,而且据她介绍,这两套经适房的业主已经是该地产公司的老主顾了,业主都留有钥匙在中介手上,方便他们带租客看房,“业主应该没来住过”,“两套房的前任房客上周刚刚搬走”。

“申请到这里的经济适用房大部分都是没装修出租出去的,租的时候中介也特别说,如果有人查就说是业主亲戚,还特别强调说,现在经济适用房都允许买卖了。”

——市民网上爆料

经适房女业主自认:7年未住过1天

考虑到育龙居小区并不完全是经适房,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教育部门的房改房;为了证明出租的就是经适房,本报记者决定扮租客与业主直接见面。

记者致电林姓经纪要求与业主现场签租赁协议。最后约定A2栋304房的业主5月16日傍晚见面签约,记者还特意叮嘱要求业主带上房产证。

当天傍晚6时许,本报记者在地产中介铺面与这位李姓女业主见面,事后证实她是萝岗区某小学教师。

在签约时,李姓业主主动向记者一行出示了该房的买卖契约。果然记者发现这是一份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契约,编号为穗教住售字2004育龙XXX号(注:192号),按照契约显示,业主于2004年购买位于天源路兴龙街3号3楼304的这套经济适用房,该住宅面积为104平方米,当时总售价为254302.29元,均价仅为2431元/平方米,首付约为8万元。契约后盖有广州市教育局的经济适用房专用章。

这位业主表示,2004年买房后,她从来没有在这住过,因为工作地点的原因,她现在住在公公婆婆的房子里。以后如果工作有调动,她不排除还会回来住,所以她和租客签约也不会签三五年的长约,签一年。

当年广州

“”经适房

育龙居位于天河龙洞华南植物园正门对面,是一个大型社区,共有24栋9层电梯楼,分为A、B、C、D四区。早期是广州教育部门的房改房社区。

其后教育部门房改结束,出售公有住房后剩余的存量房移交广州市统筹为经适房房源。2008年广州制定实施新的住房保障制度后,首次大规模销售经济适用房,育龙居曾推出199套,平均售价仅为2431元/平方米,是当时6个房源点的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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