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市新的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将于7月1日开始执行。届时规划改用途和增容项目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一律按调增容积率时的基准地价计收。新规定将增加开发商拿地后调增规划容积率的费用。
广州市新的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将于7月1日开始执行。届时规划改用途和增容项目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一律按调增容积率时的基准地价计收。新规定将增加开发商拿地后调增规划容积率的费用。对“城中村”改造、旧厂房改作教育、研发、创意产业等在土地出让金计收上均给予一定的支持,实行差异性的计收政策。
明确了基准地价、公开出让成交价格、土地纯、按年计收土地出让金等不同情形下的土地出让金计收方式,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供地方式、不同用地主体的用地行为,做到政府土地标准的一致性和土地出让金计收政策的延续性。
新政策将近5年来的查漏补缺成果制度化。比如,规划改用途和增容项目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36号文规定是按原出让合同约定价格标准计收,对于一些历史上协议出让的土地,补缴标准偏低,使得开发企业拿地后有调增规划容积率的冲动。但这次新政策对此类情况一律按调增容积率时的基准地价计收。另外,新政策还在划拨土地及其房屋用于出租经营征收政府土地、工业用地配套行政生活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比例限制、地下空间计收标准、原出让合同未明确规划条件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对于“三旧”改造、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等,新的土地出让金计收制度也有了创新。比如:对“城中村”改造、旧厂房改作教育、研发、创意产业等方面均给予一定的支持,实行差异性的计收政策,促使“三旧”改造等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对番禺、花都原出让合同未明确规划条件的,结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和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实际,对至今尚未开发建设、销售的商品房用地,按基准地价的平均容积率1.8作为原出让合同的基准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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